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精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现将2022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申请和返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
01、申请标准
对2022年度销售额1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额返还其工会经费。
02、申请基本条件
已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工会经费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的小微企业。
03、返还经费归属期
企业在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期间申报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基层工会上解富阳区总工会的工会经费。
04、返还方式
各小微企业在2023年5月17日前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一式一份报至所属乡镇(街道)总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在5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上报区总工会办公室(财务部)。区总工会办公室(财务部)审核(与税务局提供的2022年度销售额180万元及以下企业清单核对)通过后于6月底前将工会经费返还至各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05、返还核算方式
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工会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06、其他事项
1.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和未开设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总工会应当给予指导建会、建账,创造返还条件。
2.若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总工会,联系电话见文末表格内。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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